索 引 号: 674242911/201801-00018 | 名 称: 贵池区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生成日期: 2018-01-02 | 发布机构: 秋江街道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特色种养业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的通知》(贵发[2016]6号)精神,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制定了《贵池区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现就该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问:实施意见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以促进贫困户增收为核心,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倾斜扶持为支撑,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有效利用贫困村农业特色资源,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促进农业增效、贫困人口增收。到2018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每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基本上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到2020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形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从事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二、问: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重点工作包括哪些?
答: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重点工作包括:
1、科学确定主导产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包括支持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发展畜禽养殖;支持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生产;支持发展蔬菜生产;支持发展水产养殖专业村;支持发展林业特色专业村;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包括扶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本土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外地龙头企业。贫困村的龙头企业申报省、市和区级龙头企业,给予优先评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融资风险资金给予优先支持、扶持农民合作社、扶持贫困户创办家庭农场、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和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3、提供指导服务,加强技术帮扶。针对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帮扶干部进行分类培训。 将贫困村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培训范围。3. 建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机制。
4、整合项目资金,放大扶持效应。加强项目整合,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创新实施扶持政策。
三、问: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特色种养业及贫困村“一村一品”目标任务完成标准是什么?
答:目标任务完成标准包括:
◆、粮食产业
(一)生态有机稻米
1.贫困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每户种植2亩以上生态有机稻米。
②贫困户发展生态有机稻米,必须结合发展稻蟹、稻鳖、稻虾、稻鱼、稻鳅、稻鸭共育等生态循环和共生互利种养模式。
?该生态有机稻米必须有注册商标。
2.贫困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生态有机稻米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生态有机稻米种植面积1亩以上。
②生态有机稻米种植,必须结合发展稻蟹、稻鳖、稻虾、稻鱼、稻鳅、稻鸭共育等生态循环和共生互利种养模式。
?该生态有机稻米必须有注册商标。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生态有机稻米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生态有机稻米种植面积1.5亩以上。
②生态有机稻米种植,必须结合发展稻蟹、稻鳖、稻虾、稻鱼、稻鳅、稻鸭共育等生态循环和共生互利种养模式。
?该生态有机稻米必须有注册商标。
(二)黑糯玉米
1.贫困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每户种植2亩以上黑糯玉米。
?该黑糯玉米必须有注册商标。
2.贫困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黑糯玉米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黑糯玉米种植面积1亩以上。
?该黑糯玉米必须有注册商标。
3.贫困村“一村一品”。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黑糯玉米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黑糯玉米种植面积1.5亩以上。
?该黑糯玉米必须有注册商标。
(三)其它专用品牌粮食
专用品牌粮食是指专门用于满足特定系列加工需要,并符合品牌特征而被消费者认知的食用粮食。
1.贫困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每户种植2亩以上专用品牌粮食。
②种植专用品牌粮食每亩周年纯效益2000元以上。
?该专用品牌粮食必须有注册商标。
2.贫困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专用品牌粮食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1亩以上。
?该专用品牌粮食必须有注册商标。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专用品牌粮食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1.5亩以上。
?该专用品牌粮食必须有注册商标。
◆、蔬菜产业
(一)大棚蔬菜生产
1.贫困户。条件为:
每户种植1亩以上大棚蔬菜。
2.贫困村。条件为:
大棚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20%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条件为:
大棚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
(二)露地蔬菜生产
1.贫困户。条件为:
每户种植2亩以上露地蔬菜。
2.贫困村。条件为:
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条件为:
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40%以上。
◆、畜牧产业
1.贫困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养殖生猪存栏3头以上。
②养殖肉牛存栏1头以上。
③养殖肉羊存栏6只以上。
④养殖奶牛存栏1头以上。
⑤养殖蛋禽存栏100羽以上。
⑥养殖肉禽存栏200羽以上。
⑦养殖其它品种效益达到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
2.贫困村。条件为:
从事畜禽养殖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40%以上或从事单一品种畜禽养殖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20%以上(每户的养殖规模不低于以上贫困户的养殖规模)。
3.贫困村“一村一品”。条件为:
从事单一品种畜禽养殖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40%以上(每户的养殖规模不低于以上贫困户的养殖规模)。
◆、渔业产业
1.贫困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每户精养鱼塘5亩以上。
②每户稻渔综合种养5亩以上。
③每户观赏鱼等名特优集约化养殖150平方米以上。
2.贫困村。条件为:
从事水产养殖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30%以上(每户的养殖规模不低于以上贫困户的养殖规模)。
3.贫困村“一村一品”。条件为:
从事水产养殖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40%以上(每户的养殖规模不低于以上贫困户的养殖规模)。
◆、农业特色产业
(一)茶叶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1亩以上投产茶园。
2.贫困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茶叶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20%以上,或全村人均茶园0.8亩以上。
②本村有鲜叶初加工厂。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茶叶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茶园1亩以上。
②有与全村茶园相适应的精制加工厂,或5公里范围内有规模化茶叶加工龙头企业。
(二)水果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1亩以上投产果园。
2.贫困村。条件为:
水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果园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水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果园1.5亩以上。
②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三)中药材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1亩以上投产中药材。
2.贫困村。条件为:
中药材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中药材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中药材1.5亩以上。
②本县区域内有中药材交易市场,或有与所产中药材相适应的规模化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
③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四)其他特色种植业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种植1亩以上菊花、桑树等特色产品。
2.贫困村。条件为:
单一特色产品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一特色产品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1.5亩以上。
②本县区域内有该特色产品交易市场,或有与所产特色产品相适应的规模化加工龙头企业。
③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林业特色产业
(一)木本油料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栽培1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
2.贫困村。条件为:
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木本油料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木本油料1.5亩以上。
②本镇街区域内有木本油料干果交易市场,或本县区域内有与所产果种相适应的规模化木本油料加工龙头企业。
③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二)竹子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栽培1亩以上竹子(毛竹或笋用竹)。
2.贫困村。条件为:
竹子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竹子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竹子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竹子1.5亩以上。
②本镇街区域内有竹子交易市场,或本县区域内有与所产竹子相适应的规模化竹子加工龙头企业。
③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三)苗木花卉产业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培育1亩以上花卉苗木。
2.贫困村。条件为:
苗木花卉培育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20%以上,或全村人均培育苗木花卉0.5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苗木花卉培育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40%以上,或全村人均培育苗木花卉1亩以上。
②本镇街区域内有苗木花卉交易市场。
③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四)林下经济产业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1亩以上。
2.贫困村。条件为:
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1.5亩以上。
②本镇街区域内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产品交易市场。
③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五)其他林业特色产业
1.贫困户。条件为:
人均栽种1亩以上林业特色产品。
2.贫困村。条件为:
单一林业特色产品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1亩以上。
3.贫困村“一村一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一林业特色产品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1.5亩以上。
②水、电、路等生产和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休闲农业
1.贫困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开办农家乐,至少具备每天接待游客10人餐饮的能力。
②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1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③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2.贫困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村农家乐、采摘园、垂钓园具有每天接待200人次的能力。
②本村范围内有3家以上休闲观光农园、农庄,且20%以上的本村农户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
3.贫困村“一村一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村农家乐、采摘园、垂钓园具有每天接待500人次能力。
②本村范围内有5家以上休闲观光农园、农庄,且30%以上的本村农户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