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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284838/201712-00034 名  称:  贵池区2017年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解读
生成日期:  2017-12-28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精准扶贫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贵池区2017年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2017年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解读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中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和《贵池区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上级有关政策,现将贵池区教育扶贫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贵池区教育扶贫资助涉及哪几个学段?

答:教育扶贫资助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四个学段共十项资助,简称“教育资助410”。

二、问:幼儿资助标准及发放时间?

答:幼儿资助分两类,一类是城区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为600元/学期;一类是农村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为500元/学期。当年发放时间:春季学期5月份现金发放,秋季学期9月份现金发放。

三、问: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具体内容?

答:“两免一补”中的“两免”是指免杂费和教材费(不含学生选定的教辅用书),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和初中均都实行了“两免”,“一补”是针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进行住校生活补助,不住校不享受此项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寄宿生补助发放时间:春季学期5月份、秋季学期11月份打卡发放到一卡通账户。

四、问: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答:公办普高就读的学生减免标准为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其中,省示范高中为850元/学期(如市一中、市六中、市八中)、市示范高中为700元/学期(市二中、市三中)、其他高中为350元/学期(乌沙中学);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市属学校(市一中)就读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补助时间:开学报名时直接减免。

五、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3000元/学年资助,每学期享受1500元资助。

发放时间:春季学期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9月份发放到位。

六、问: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

答:公办中职就读的学生减免标准为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其中,贵池职教中心1000元/生/学期,贵池区乌沙中学600元/生/学期;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江南工业学校按1000元/学期补助。

补助时间:每学期开学报名时直接减免。

七、问: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中职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补助1000元。

发放时间:春季学期5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9月份发放到位。

八、问:特困大学生有哪些救助政策?

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就读期间一次性资助5000元。京津沪地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安徽仁众教育基金会一次性资助6000元。

发放时间:当年8月底。

九、问: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政策?

答:资助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籍在校应届高考考生,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已获得全日制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对省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发放时间:当年9月份,由高中就读学校发放。

十、问: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答: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时间:8月1日—9月15日。

十一、问: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答:高职专科生补助。由“雨露计划”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3000元左右的扶贫助学补助,贫困户学生直接在手机上下载“雨露百事通”APP注册并申报。

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优先享受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该项资助政策由学生所在高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