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703-00371 | 名 称: 关于开展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生成日期: 2017-03-02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开展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经营企: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池商明电〔2017〕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贵池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零售经营企业。
二、年检主要内容
1、证照情况。证照包括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运营状态。指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在营、停歇业改造、拆迁等状态。
3、经营状况。包括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进、销、存情况及非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重点关注企业在安全、消防、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状况。
三、企业提供的年检材料:
①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②《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③《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④《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水上成品油零售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港口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作业认可证书》等复印件;
⑤因违规、违法经营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整改措施以及执法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⑥加油站(点)近期外观照片;
⑦暂停歇业的企业还应提交《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申请表》;
⑧每个季度有代表性的购油发票和进销存台账各1张;
⑨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等。
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且清晰可辨;电子材料按照GIS系统要求的格式提供。
四、年检方式
年检采取GIS系统(http://cpy.ahbofcom.gov.cn)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步报送方式。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请各加油站(点)将年检材料与2017年3月12日前,已开通GIS系统录入权限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市级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登录GIS系统“年度检查”模块填报信息并打印成A4纸规格年检表,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和年检材料一起提交给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其他尚未开通GIS系统录入权限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填写纸质《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本年度最新证照原件的电子图片,连同自查报告等年检材料一起提交我局内贸科桂金平处(联系电话:3393258),对无故不参加年检、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二)报送要求。各加油站(点)的年度检查登记表请用黑色钢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字迹工整。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2、自查报告范文。
贵池区商务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