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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608-00172 | 名 称: 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金结算流程 |
生成日期: 2016-03-11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采购政策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政府采购 | 内容概述: |
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金结算流程
1、《中标通知书》(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公开招标项目须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定标出具,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开标后出具)。
2、《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发出中标通知书三日内签订,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人签订并盖章,采购中心见证并盖章,可参考“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也可选用其他专业合同文本)。
3、《政府采购验收单》(一式五份,供应商供货完毕,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采购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并盖章)。
4、《付款通知书》以上三项材料齐全后,提交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并开具《付款通知书》。
注意事项:
(1)《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验收单》和《销售发票》金额必须一致。
(2)如果实际供货时,数量减少,据实结算。
咨询电话:0566-2043617、2041348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0566-203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