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711-00752 | 名 称: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 |
生成日期: 2017-11-23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31日在贵池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今年以来,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批准实施的《池州市贵池区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主要审计了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延伸审计了4个区直部门(单位),市二院、市中医院2016年度财务收支和债务甄别情况,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计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区人代会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强化征管措施保增长。面对政策性减收、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诸多困难,区财税征管部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措施,突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纳税监控,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068万元,比上年增长9.2%。
——优化支出结构惠民生。2016年,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类支出313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4%。其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出达到63699万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支出41006万元,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37万元。同时,注重改善人居环境及其他民生事业支出。
——集中财政资金抓扶贫。2016年,通过追加财政预算、清理存量资金、安排新增财力以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多种渠道,建立和完善财政综合扶贫体系。全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6029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20万元(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816万元,清理存量资金安排扶贫资金347万元,省下拨新增债券安排扶贫资金2757万元)。
——推进财政改革助理财。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规范收入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出台了镇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按照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监管流程、依法合规的要求,强化财政内控制度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9个问题,区审计局采取“清单销号”管理方式,逐项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截至2017年6月底,除区地税部门未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未落实、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3个问题仍在整改中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我们将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部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和要求,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加快推进财税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730万元,为调整预算162000万元的98.6%,比上年147254万元增长8.5%。区本级预算总收入424453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645万元,为调整预算327398万元的105%,比上年337819万元增长1.7%。区本级预算总支出424453万元。收支相抵,区本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未按要求编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1637.01万元直到2016年9月拨付,资金拨付延迟近一年。区财政局各科室管理的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专项资金尚有1388万元未使用完毕。
3.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2016年,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区本级税收收入比上年下降18.4%,税收收入占区本级预算总收入16.9%,比上年下降3.9%;非税收入比上年增长48.5%,非税收入占区本级预算总收入20.7%,比上年增加6.7%,非税收入占比较高。
4.存在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现象。2016年,区财政专户利息收入229.93万元、区财政局经建科收取企业占用费771.1万元,均未及时缴入国库。区非税局年末应缴未缴国库4710.9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45.9万元。上述资金在2017年已分别缴入国库。
(二)区地税局组织区本级预算收入审计情况
2016年,区地税局共组织征收税收、基金(费)110045万元(含调入池州市中心金库城镇土地使用税3850万元),受“营改增”政策影响,比上年132468万元减收22423万元,同比下降16.9%。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仍然没有建立。截止目前,区地税局与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尚未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涉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源监控与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我们根据计划安排先后审计了区水产局、区职教中心、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局等4个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结果看,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基本规范,违规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较往年有所减少,“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持续压减,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2016年,4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共计42.3万元,比上年下降3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区民政局“两节”慰问农村困难户、低保户、老党员等,挤占工会送温暖资金9.6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购样品管理不规范。区水产局在分配水产品基地建设财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时,虽召开局务会议研究,但未能提供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资料,决策缺乏依据。
2.违规收取学生学费。2016年,区职教中心违规收取学生学费10.5万元,并列入当年收入。
3.未足额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区水产局未严格执行《安徽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确定专业捕捞渔民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2014年至2016年,区水产局应征未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按最低标准测算)计398.37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开展了2016年度区级公立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及债务甄别,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审计。
(一)区级公立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6年,市二院总收入23818.57万元,同比增长7%。市中医院总收入7197.64万元,同比增长9.4%。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16年,市二院、市中医院违规将40%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工资表按月发放;根据市二院、市中医院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又按季度或按年重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市二院、市中医院将40%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工资表发放不符合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2.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截止2016年底,市中医院5名职工借款8.5万元长期未归还(审计期间已收回7494元)。
3.未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金。2016年,市中医院非医疗服务收入5.4万元未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金(审计期间已补缴到位)。
(二)区级公立医院债务甄别审计情况
经审计甄别,截至2016年底,市二院、市中医院债务总额21299.42万元。按政府性债务分:二类债务12000.00万元,占比56.34%;三类债务9299.42万元,占比43.66%。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医疗设备项目举债程序不规范。市二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市中医院CT球管采购项目,均未按规定获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资产负债率未得到有效控制。市中医院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59%、73.72%,均超过70%安全预警线,偿债压力较大。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区政府采取多项有效举措,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各项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筹集各级财政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8282.45万元,当年支出9349.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项目前期建设手续不全。如教育园区马衙安置点小区、乌沙船舶基地小区配建廉租房等项目,由于前期建设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以上。目前,建设单位正在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2.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2016年6月,马衙街道峡山居委会占用12套教育园区马衙安置点小区廉租房(计600平方米),用于社区办公用房。目前已整改到位。
(四)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省批复我区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55个。截止2017年4月,已实施完成54个,1个项目仍在实施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截至今年4月,6个已完工的项目尚未组织竣工验收。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截至审计日,谷潭排涝站项目尚未完工,于今年5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主要原因是该工程由修复项目改为拆除重建项目,导致建设周期延长。
四、2016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共安排39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入审计程序,当年审结32个项目。送审金额20808.40万元,审定金额18629.21万元,净核减额2179.18万元,综合核减率10.4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如2012年9月实施的江口街道毓秀苑小区三期工程项目未批先建,项目完工后又未及时完善前期规划报批等手续,导致后期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少数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如2012年4月实施的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附属及配套工程未进行招标,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由原施工方承建,工程总价款约1200万元。
3.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部分建设项目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工程资料不完整,不同程度影响审计进度,导致项目结算不及时。如2012年度实施的前江工业园区6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BT项目,工程结算至今未完成。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审计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审计机关要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向社会综合公告,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单独公告,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完善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建立由区政府督办室牵头,区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办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纳入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追责问责,增强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二)细化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完整性、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和编制依据,提高国有资本经营产出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快财政资金的审核和支付,建立以减少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的预算执行考核评价体系,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项目库制度,坚持以项目库建设为纽带,推动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滚动管理。建立信息联审机制,杜绝单位或个人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等现象发生。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财政评审、财政绩效评价和问责制度, 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发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规范区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议开展全区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税源管控,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挖掘增收潜力;加快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欠税清缴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合法合规、应收尽收,及时上缴国库。坚决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追加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财政和部门预算单位结余存量资金管理,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实现财政资金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探索化解政府债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从严控制和审批新增债务。建议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