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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285048/201712-00021 | 名 称: 贵池区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
生成日期: 2017-12-28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组配分类: 河长制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贵池区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2017年8月份以来,我区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市政府专题部署,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已于12月20日时限要求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一是全面核查,摸清底数。区政府专门召开排污口监督管理核查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排查属地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按时限要求上报。经最后核查确认全区入河排污口9处,已全部完善档案,登记建档。
二是分类整改,严格审批。针对我区入河排污口设置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各入河排污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时间节点,开展制牌立牌,组织各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专家审查,全面完善了审批手续。
三是建立机制,严格监管。根据《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将入河排污口监管纳入河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要内容。
下步我区将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我区入河排污口后续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查处力度,建立起我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江河碧水长流。